厦门市商务局(会展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品牌展会及潜力展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会展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品牌展会及潜力展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引导会展企业树立品牌理念,加强展会品牌建设,持续打造品牌展会,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开展2025年度品牌展会及潜力展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品牌发展理念

  各会展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明确自身发展定位。成熟展会应致力于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行业领导力,新兴展会应勇于开拓创新赛道、塑造独特价值,共同赋能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认定年度品牌展会

  2025年度在我市举办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详见申报指南),可按类别申报年度品牌展会或潜力展会。认定工作将采用“自愿申报、审计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并依据“通用指标+分类指标” 的科学评价体系进行,最终认定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和潜力展会数量各10个。

  通用指标:涵盖展览规模、质量、安全、贡献等基础维度,是所有申报展会必须达到的共性要求。

  分类指标:申报单位需根据展会自身特性和发展阶段,选择申报 “品牌展会” 或 “潜力展会”类别,并接受相应侧重的指标评价。

  品牌展会:侧重评估其国际化水平、行业权威性与品牌积淀。潜力展会:侧重评估其成长速度、创新特色与新兴市场契合度。

三、加强政策激励与品牌推广

  对于获认定的2025年度品牌展会和潜力展会,我局将在2026年度给予重点支持,在厦门市会展业宣传推介活动中予以重点宣传,支持其积极开展招商招展工作。同时,对上一年度获认定的项目,将分别给予品牌展会10万元、潜力展会5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 获评单位应积极使用“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2025年度厦门市潜力展会”称号,共同维护厦门会展品牌的良好形象。

  附件:1.厦门市2025年度品牌展会及潜力展会申报指南

      2.厦门市2025年度品牌展会自评表

 

 

厦门市商务局(会展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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