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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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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支持企业用好广交会平台开拓海外市场,助力我市外贸保稳提质,现结合广交会工作要求和厦门交易团工作实际,我局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进行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外贸通-通知公告模块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第二次修订版) 2.大会评分规则 联系人:小余 电话:0592-2855848 传真:0592-2855854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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