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公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支持企业用好广交会平台开拓海外市场,助力我市外贸保稳提质,现结合广交会工作要求和厦门交易团工作实际,我局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进行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外贸通-通知公告模块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第二次修订版)

  2.大会评分规则

  联系人:小余   电话:0592-2855848   传真:0592-2855854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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