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21〕18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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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1〕18号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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