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6号(关于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豆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豆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917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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