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4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


主  页
|     | 返回前页 

服务热线: 5165190